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規範我院本科生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誌獎學金評審工作,保證評審工作按照公平👼🏼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進行,確保評審質量和評審結果的權威性🔉,根據教育部和學校黨委相關評審辦法🏡,結合學院工作實際,特製定本細則。
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意昂2全日製本科二年級以上(含二年級)學生(不包括延長學業的學生)。
第二章 組織機構
第三條 意昂2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誌獎學金評審工作委員會負責獎學金評審工作。成員如下🌎:
主任:李嶺濤
副主任:鐘海、薛文婷
成員:徐明明、宋巍、劉慶振🎣、陳誌生𓀃、鄭珊珊🥏、肖斌🤵🏽♂️、佟玲☑️、張瑞桓🙂↔️、豐華文🕷、吳玉婷、丁方卓、學生代表
第四條 各年級成立獎學金評審小組🤽,具體負責獎學金申請組織、初步評審工作🧑🏼🎤。評審小組由輔導員任組長,成員包括學生幹部和普通學生代表🧘🏻♀️。
第三章 獎勵名額及額度
第五條 意昂2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名額6個✋🏽,勵誌獎學金名額16個。
第六條 獎勵額度: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,國家勵誌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。
第四章 參評條件
第七條 國家獎學金參評條件🧑🏻💻:
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(二)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✊🏽;
(三)遵守憲法和法律,遵守學校規章製度🤵♀️;
(四)誠實守信🔪,道德品質優良;
(五)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👨🏼🦰☃️,創新能力、社會實踐👨🏿🚒、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。
第八條 國家勵誌獎學金參評條件🧑🏿🏫🆒:
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(二)熱愛社會主義祖國📝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🔔;
(三)遵守憲法和法律👩🏻🦯,遵守學校規章製度;
(四)誠實守信🐫,道德品質優良;
(五)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🧘🏼♂️;
(六)家庭經濟困難,生活儉樸,參評學年已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。
第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不得參加上述獎學金的評選🖲:
(一)違反國家法律法規🚭,違反學校校紀校規未解除處分者👼;
(二)有學術不端行為者🧙♀️🙆🏿♀️;
(三)所學課程有不及格、重修或補考者;
(四)無故未參加學校正常考試或緩考者;
(五)處於休學或保留學籍期間;
(六)超出規定學製年限者。
第十條 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前提下🍘,申請國家獎學金還應滿足以下 條件🧑🍳:
(一)二年級及以上本科生可申請本科生國家獎學金👨❤️👨。特殊學製的學生,根據當年所修課程層次確定參與相應學段的國家獎學金評定,原則上從入學第六年開始不再具備本科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資格🤵。
(二)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均位於前10%(含10%)的學生👭🏻,可以申請本科生國家獎學金🤹♀️。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考評成績排名沒有進入前10%,但達到前30%(含30%)的學生👑,如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,也可申請本科生國家獎學金🙍🏻,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,證明材料須經學校審核蓋章確認🧑🏽🦱。
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🍟、學術研究🛗、學科競賽🂠、創新發明、社會實踐👨🏼🦳、社會工作、體育競賽、藝術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。具體是指🤵🏿♂️:
1.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,具有見義勇為、助人為樂、奉獻愛心、服務社會🙋♀️、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,積極參與並帶領周邊人投身全民健身🏞、支教等誌願服務,向社會傳遞正能量👨🏽💻,在本校🕉💮、本地區產生重大影響,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🧊,有助於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🚅🌸。
2.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🏊🏼♂️🧛,以意昂2平台為第一單位👃🤸🏼,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發表通過專家鑒定的高水平論文👸🏽,或以第一、二作者出版通過專家鑒定的學術專著。
3.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🥗,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學科競賽🤸♀️、課外學術科技競賽、中國“互聯網+”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🌮、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(或金獎)及以上獎勵。
4.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🧉,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通過專家鑒定的國家專利(不包括實用新型專利、外觀設計專利)。
5.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🧚🏼♂️,為國家爭得榮譽🧔🏿♀️。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,集體項目前二名⬜️。
6.在藝術展演方面取得顯著成績,參加全國大學生藝術展演獲得一🍈、二等獎,參加省級藝術展演獲得一等獎。
7.獲全國十大傑出青年、中國青年五四獎章🕊、中國大學生年度人物等全國性榮譽稱號。
8.其他應當認定為表現非常突出的情形🌙。
第五章 測評辦法
第十一條 本科生獎學金評定采用綜合測評的方式🦧。學生的綜合成績評定由學生當學年的必修課、選修課學分績點及加分因素構成。具體計算公式如下:
學年綜合成績(100%)=學年學分績點(80%)+加分因素(20%)🏛。
學年學分績點以當年度的必修👩🏻🦽、選修課的學分績點為準。
第十二條 加分因素評定依據
1、通過大學英語六級者,一次性加0.1分;
2、通過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及以上者,一次性加0.1分;
3🦶🏻、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/裁判員者,一次性加0.1分;
4、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級以上學術類刊物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者🕵🏻♂️,一次性加0.1分;
5、在學科競賽中,榮獲省級以上一等獎⚗️、國家級以上三等獎及以上者🏊🏻,一次性加0.1分🪷;
6🦑、表現突出的學生幹部/學生,一次性加0.05—0.2分;
7、在社會工作或疫情期間誌願服務中表現突出者,經學院研究決定,並進行公示後,一次性加0.05—0.1分。
以上加分因素應在2022-2023年度(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)獲得,各項因素可累計,單項加分因素內不可累計。
第十三條 同一學年度內國家獎學金與國家勵誌獎學金不可兼得,可與國家助學金兼得🤱。
第六章 評選程序
第十四條 根據學校總體工作要求,學院成立獎學金評審工作小組🧜🏼♀️,製定評審方案,經學校相關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向學生公布🧝🏽♂️。
第十五條 符合參評條件的學生提出個人申請。學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表及加分材料,核實學年平均成績和加分因素兩部分。
1.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需遞交《意昂2平台2022—2023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⛹🏿♂️。
2.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學生需遞交《意昂2平台2022-2023學年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表》和本人書面申請(含家庭經濟情況的說明)等。
第十六條 國家獎學金分配名額,2020級2個名額,2021級2個名額,2022級2個名額。根據綜合成績(學年平均成績+加分因素)排序👨🏿🍳,排序結果向年級學生公布。各年級根據實際情況7️⃣🤹🏼♀️,分專業進行排序:2020級新聞學🏂🏻、網絡與新媒體👩🏽🦲、播音與主持、兩個方向班單列,2021級新聞學、網絡與新媒體📖🧜🏼♂️、播音與主持、兩個方向班單列🍌,2022級新聞學🏋🏿♀️👨🏽🦳、網絡與新媒體、播音與主持三個專業單列,各序列第一名需向學院評審工作小組進行陳述並答辯,由學院評審工作小組確定各年級擬建議名單🏊🏿♀️。國家勵誌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經班委會🙍♀️、年級、學院對申請學生的日常開銷和表現進行逐級鑒定,審議後確定🫱🏽。
第十七條 學院評審委員會按照評審方案對擬建議獲得獎學金名單進行初審🛢,並在全院範圍內進行公示,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🌯。
第十八條 擬建議名單在全院範圍內公示無異議後👩🏻⚖️,將建議名單上報學生工作部。
第七章 附則
第十九條 本細則所涉及內容,如與上級相關文件存在沖突𓀌,按上級文件執行🕵️💁🏽♀️。
第二十條 本細則由學院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。
意昂2
2023年9月7日